新闻资讯
News
关于2023年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资助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慈善总会 2023-05-12

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各社会组织:

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的积极作用,现启动2023年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资助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宜

(一)申报类别

1.社会组织助力产业建圈强链行动资助资金(500万元)

主要支持社会组织根据全市确定的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引导社会组织根据培育2个万亿级、打造10个千亿级产业集群的发展需求,开展百家社会组织助力产业建圈强链行动。具体行动包括开展产业主题交流活动、推介招商引资、课题研究、参与政策和标准制定、组织博览会展、成果转化、融资对接、国内外交流活动、产业链人才引进等。最终实现资源共享,壮大产业生态,在加快构建竞争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中发挥社会组织积极正向作用。

资助标准:单个项目资金不超过30万元。项目实施受国家和省市肯定性表彰或肯定批示的给予3-5万元资金奖励。

2.公益生态营造项目资助(550万元)

资助内容:主要支持全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发展,枢纽型、品牌性社会组织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扶持,草根社会组织培育,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开展行业研讨,优秀项目成果展示及媒体宣传,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项目;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培育、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培育等项目;并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相关领域课题研究,该类项目须取得民政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

资助标准:单个项目资金不超过30万元,其中单个社会组织发展相关领域课题研究项目资金不超过8万元。

3.民政民生领域项目资助(650万元)

资助内容:主要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巡访关爱特殊困难群众、残疾人帮扶、社区发展治理、社会工作服务、社会组织党建等服务活动。也可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开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应急救援、艾滋病管理、城市外来灵活从业人员帮扶、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等项目。

资助标准:单个项目资金不超过12万元。

4.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000万元)

资助内容:支持成都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以项目化方式重点扶持承接三圈层区(市)县社工站(室)项目的社会组织。根据当地社工站(室)实际情况,提出拟分配资金额度,由三圈层区(市)县民政部门组织遴选社会组织开展社工站(室)建设项目。具体资助内容见成都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工作要求通知。

资助标准:原则上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对象

1. 社会组织助力产业建圈强链行动的申报对象为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2.公益生态营造项目的申报对象为: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2)从事社会组织相关领域研究的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和研究院所。

3.民政民生领域项目的申报对象为:1)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2)在四川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3)协同发展类项目,由在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与成都市社会组织联合申报,项目需落地当地。

(三)申报条件

社会组织申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按时参加年度检查并合格(新成立的社会组织不需要提供年检资料);

2.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3.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4.具有健全的项目团队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5.具有良好的信誉。

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和研究院所申报课题研究类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教育部(厅)授予办学权的高职、全日制高考统招的国家正规高等院校;

2. 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和研究院所课题研究申报人必须提供单位同意申报授权。

(四)申报方式

社会组织通过信息系统(https://www.cdnpo.com)申报项目,具体填报操作方式请下载附件2

(五)申报时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6217:00截止。

二、立项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立项项目实施地域须在成都范围(协同发展项目可落地在当地),且在申报机构的业务范围之内。

3.在同一资助类型中,法人代表为同一自然人的机构只能有一个参与项目申报。

4.参与运营管理、评审、评估和审计的第三方机构,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5.严禁同一项目多头申报。 

三、资助程序及安排

成都市2023年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社会组织助力产业建圈强链行动、公益生态营造及民政民生领域项目将委托专业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方机构承接项目评审、立项、督导、绩效评估等全流程管理服务。流程如下:    

(一)项目征集

 在成都市民政局官网及成都市慈善总会官网发布申报通知,社会组织通过信息系统申报项目,项目征集期间举办集中的项目设计培训会,征集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二)项目评审

市本级社会组织申报项目由成都市慈善总会组织初筛,区(市)县级社会组织申报项目由所在地民政部门初筛;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根据初审指标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线上初审并出具评审意见,根据得分高低确定现场评审项目名单;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按照现场评审指标对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评审,根据得分情况形成拟立项名单和资金分配建议后报专项基金管理小组。

(三)项目优化、公示

 第三方机构从项目可行性、合理性、系统性、风险性和可评估性等五个方面对拟立项项目方案内容及预算进行优化。最终确定拟立项的项目,将通过成都市民政局官网和成都市慈善总会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四)项目签约

成都市慈善总会和公示结果无异议且完成项目优化的申报单位签订项目资助协议。

(五)资金拨付

项目立项后成都市慈善总会根据协议,向项目承接方拨付首期项目执行经费40%资金,项目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第二次项目执行经费40%的资金,项目末期评估通过后拨付剩余项目执行经费20%资金,机构发展金根据评估结果按比例拨付。其中,社会组织助力产业建圈强链行动资助项目资金拨付方式为首款拨付40%,项目末期评估通过后拨付60%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和研究院(所)承接本资助资金课题研究类项目,可按不高于项目总金额5%的比例列支管理费,资金拨付方式为首款拨付40%,末期结项拨付60%;扶持资金的使用按各院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六)项目监管

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及指导,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绩效评估,确保项目的执行效果和资助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各区(市)县民政部负责本区内资助项目的落地实施和统筹指导。

(七)结项和验收

组织开展全市专项基金资助项目的总结评估工作,积累项目经验,展示项目成果,为下一年度的工作持续开展做好准备。

(八)其他要求

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资助流程,原则上参考本指南要求,由各区(市)县民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社会组织的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等相关工作;第三方机构负责本项目的复审、优化以及项目督导,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末期绩效评估

四、咨询方式

请在申报时限工作日9:00-17:00拨打咨询电话:

彭汐   028-87033010、欧阳圣元  028-61888706

卢丹 18380464136        

项目申报信息系统咨询QQ群:730405648

 

    附件:1.2023年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项目手册.pdf

                2.2023年成都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引.pdf



 

                                                


推荐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