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切实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实际生活问题,确保地震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42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2009年“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助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捐一日收入,献一份爱心;捐赠衣被,温暖灾区。
二、活动原则
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发动党员干部和群众参加慈善捐活动,可捐赠现金,也可捐赠新衣被、电热毯等御寒物品。捐赠款物用于我市“阳光”系列慈善救助工程和保障灾区困难群众、“五保”对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需要。
三、活动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类经济主体)、驻蓉部队、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学校、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及个人,中直、省属在蓉单位和个人,大专院校和金融、保险、邮电通信、铁路等单位和个人。
四、活动要求
(一)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捐助。
(二)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慈善捐活动组织实施有关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民政部门开展活动,确保捐助活动顺利圆满完成。
(三)成都市慈善总会、成都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分别负责接收市直机关、中直和省属驻蓉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驻蓉部队以及金融、保险、邮电通信、铁路和大专院校等单位捐赠的资金和物品,并负责其分配和发送等工作;各区(市)县慈善会负责接收所属区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捐赠的资金和物品。
各单位的捐款可汇至成都市慈善总会账户(户名:成都市慈善总会,开户行:成都银行金河支行,帐号:24012012218859100019),也可将捐款送到成都市慈善总会(青羊区百花西路5号,电话:87030102、87030103,网址:www.cdcsh.com)。各单位捐赠的新衣被、电热毯等御寒物品统一整理打包后,于2009年12月25日前送至成都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武侯区机投桥街道万盛路52号,电话:87480996)或当地慈善会。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2月8日